“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2-02-14 浏览次数: 16392

 

“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制度的内容

三重一大制度:凡属于重大事项决策、人员聘任考核、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党政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一)以下事项的决策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决定的方案和意见。

2.公司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3.公司重大改革方案与改革措施。

4.党建工作计划。

5.公司人员的奖惩及奖金分配、发放规定。

6.内部机构的设置、撤销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修订。

7.各类荣誉、优秀称号的推荐或评选。

8.公司人事安排。

9.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状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状况。

10.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11.党政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经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以下项目的确定

1.购置在3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项目。

2.投资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修缮项目。

3.投资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

4.合资合作项目。

5.公司党政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经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

(四)公司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公司每年经费预算、决算。

2.公司职工各项福利津贴和奖酬金的发放。

3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资金使用。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方式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根据需要决策事项的性质分别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研究确定。

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措施、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

1.按公司政务公开方式,及时将涉及三重一大的决策问题向全院职工通报。

2.成立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监督小组,定期对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对三重一大工作的实施情况,要按公司公文处理要求进行备案。

4.把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工作主要内容之一。

5.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