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1年度岗位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0-2011年聘期岗位聘任办法》(沪应院人〔2009〕15号)、《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完善校、院(系、部)两级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应院委〔2008〕34号、沪应院〔2008〕4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如下2011年度岗位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考核遵循客观公正、坚持标准、突出绩效的原则。
2、考核工作在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由公司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二、考核范围
公司在职在岗人员。
三、考核标准
1.根据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凡参加考核人员,均应明确年度考核等次。
2.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如下: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和本职工作。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表现尚可,能完成一般工作。但未能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或达不到规定的全部要求。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较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1公司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公司党政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公司工会负责人、职工代表等组成。
2.公司全体人员人员填写《2011年度考核登记表》。
3.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标准、要求和规定,对公司各类岗位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4.公司正职领导的考核由校组织部负责实施。
五、考核结果和岗位津贴发放
1.考核结果和岗位津贴发放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2.考核结果和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1)考核优秀、合格者,全额发放岗位津贴,下一轮聘任中,优秀者、合格者可以竞聘同级或上一级岗位。
(2)考核基本合格者扣发岗位津贴的10%,下一轮聘任时,原则上只能竞聘同级岗位。
(3)考核不合格者扣发岗位津贴的20%,下一轮聘任时,原则上只能竞聘同级以下岗位。
3.凡考核不合格者,可调离岗位或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工作聘约。
4.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在考核结果向本人反馈后7天内向学校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学校考核小组在7天内给出答复。
六、有关说明
1.考核结果向本人反馈,本人签名。
七、考核时间安排
2011年12月14日至2011年12月19日,个人完成总结和自评。
2011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22日,所在部门进行考核,提出考核等第的意见并报应翔资产公司。
2011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月25日,公司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结果。
2011年12月26日至2011年12月28日,公示考核结果,本人确认。
2011年12月29日,上报校人事处《2011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1、《2011年度考核登记表》
上海应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