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公司员工的技术和管理素质不断适应公司的发展与岗位要求,根据学校沪应院(2011)7号文的意见。 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培训范围
凡属上海应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有在编在岗员工(不含当年退休职工)。
二、培训类别
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与学历培训。
1、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指公司相关岗位员工入职前的培训。人员包括新进试用人员及调动新岗位后的人员。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所对应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技能的学习与培训。
2、岗位培训
岗位培训指已在相应的岗位工作满3个月的职工。生产企业、物业管理及文印等岗位的培训内容可包括:岗位操作规程、设备的操作规定制度、服务流程及规范、岗位职责规程,设备的操作方法及维护保养、安全生产和环保卫生知识等;办公室等从事行政管理岗位的培训内容可包括: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财务人员的培训内容可包括:经济理论、财务、税务知识等。
3、学历培训
学历培训主要是公司员工根据岗位及个人需要进行学历提高的培训。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等。
三、培训管理的相关程序
1、由公司组织安排培训的,由人力资源部按核定批准培训计划,交具体部门(企业),由负责人填写《培训提名/申请表》,并加具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请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2、员工申请培训的,经岗位所在部门(企业)负责人同意,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报请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3、经批准的各类培训,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
4、参加岗位培训的费用由员工先前填付,培训合格后公司予以报销。参加学历培训的,凭当学期成绩合格证明,公司给予报销50%的培训费用。
5、经批准参加培训的员工,属岗位培训的,每周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一天;学历培训以业余为主。
4、《培训协议》一式二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员工各执一份。
四、其它
1、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实施培训管理的责任部门。
2、公司所属投资参股企业参照执行。
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4、该管理制度从2012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人力资源部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