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原则
1、考核遵循坚持标准、突出绩效的原则。
2、考核工作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期刊社及下属部门(公司)开展实施。
二、考核范围
公司全体在职在岗(含期刊社,下同)人员(处级干部纳入学校统一考核)。
三、考核标准
1、根据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凡参加考核人员,均应明确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等次。
2、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如下:
优秀: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勤奋,出色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有改革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合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各项任务。
基本合格:能完成一般工作。但未能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或达不到规定的全部要求。
不合格:工作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较严重失职。
四、考核办法
1、公司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班子成员、工会负责人、职工代表等组成。
2、全体人员填写《2013年度考核登记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3、资产经营公司下属各部门、各公司及期刊社根据考核标准、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和规定,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意见报资产经营公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资产经营公司将最终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4.资产经营公司正职领导的考核由校组织部负责实施。
五、考核结果和岗位津贴发放
1、考核优秀、合格者,全额发放岗位津贴。
2、考核基本合格者扣发当年岗位津贴的10%;考核不合格者扣发当年岗位津贴的20%。
3、凡考核不合格者,调离岗位或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工作聘约。
4、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在考核结果公示后5天内向公司申诉小组或学校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
六、有关说明
考核结果向本人反馈并由本人签名。
七、考核时间安排
1、12月19日至12月25日,个人完成年度总结。
2、12月26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下属公司分别对相关人员考核,并将考核意见报资产经营公司考核领导小组。
3、2014年1月4日至5日,资产经营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完成审核。在审核的基础上,考核领导小组评选出学校的“优秀”人选并公示考核结果。
4、2014年1月6日,经本人确认后资产经营公司将《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汇总表》报学校人事处。
5、2014年 1月15前将《2013年度考核登记表》交人事处。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